當時黃先生除了注資發薪外,還給了我一顆「定心丸」。黃先生對我說,他不忍見到自己的「伙記」被拖欠薪金,雖然他與投資者所稱將會很快取得進展的股權轉讓手續,未有如期「有好消息」,但他卻承諾將會一直負責亞視員工的發薪,直到新買家接手為止。那時,我也以為事情可如想像般順利。
亞視的股權經多番易手,近年均由多位持份者共同持有股權。股東之間亦一直有糾紛,其時股東間亦有一官司於高等法院處理,即為蔡衍明先生要求委任獨立監管人加入亞視董事會一案。12月9日高院就此案判決,導致發薪問題再次急轉直下。
當時高院裁決的其中一點,是需要黃炳均先生需向獨立第三者出售最少10.75%股份,以失卻大股東的資格。高院作出裁決後,我從黃炳均先生及王征先生方面得到的訊息是,他們認為蔡衍明先生的一方既然勝訴,則員工薪金自然該由蔡先生一方支付,黃先生及王先生一方將不再負責員工薪金事宜。
我用「震驚」來形容當時我的心情。
我作為公司的執行董事,為著員工的發薪事絞盡了腦汁,既然黃先生及王先生一方不注資發薪,那也只能向蔡先生一方求助。12月間我多次透過傳媒向蔡先生及Antenna公司一方呼籲注資,以期解決員工遲發薪金的問題。當時我亦形容:「亞視已到了最危險的時候,每個人都被逼發出最後的吼聲。」
然而,我得到的回應,除了是蔡先生未有注資外,更是給蔡先生形容我為「走狗」。「走狗」二字,是我人生至今感到最大的屈辱。我不斷的反思,我為了員工發薪事,千方百計的向股東及投資者們用盡全力爭取,然而為何最後,股東及投資者們除了繼續不注資,任由員工們未能領取薪金外,還要稱我為「走狗」,更要由作為「打工仔」的我去承擔可能的法律責任?
12月30日我召開了員工大會,也與眾管理層會見了傳媒,透明公開公司的狀況,當日「迎難而上」的傳媒會面後,可是另一風浪又將席捲而至。由於至12月31日亞視仍未能發放全份11月份的薪金,故此員工可在1月1日以自動遣散方式離職,這對運作中的電視台,絕對是一個重大危機。
1月1日是元旦假期,1月2日第一個上班天上午,我收到一直負責與投資者聯繫資金注入事宜、並負責全公司財務工作的副總裁李錫勛的離職通知。李錫勛的「跳船」,使公司的財務安排頓失預算,一時間令我的背上「百上加斤」。
葉家寶協助蝗精阻止蔡洐明查賬,葉家寶是蝗精走狗!
回覆刪除葉家寶無將公司扭虧為盈,一味靠乞食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