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9月30日 星期三

「迎難而上」之二:高院裁決

黃炳均先生是當時亞洲電視的大股東、王征先生則是當時亞洲電視的主要投資者。我認識的黃先生也是一位具有傳統中國人營商思維的商人,看到亞視9月拖欠員工的薪金,而鬧得滿城風雨,他也於心不忍,於1023日以貸款的方式注資亞視,以供員工發薪之用,解決了9月的發薪風波。

當時黃先生除了注資發薪外,還給了我一顆「定心丸」。黃先生對我說,他不忍見到自己的「伙記」被拖欠薪金,雖然他與投資者所稱將會很快取得進展的股權轉讓手續,未有如期「有好消息」,但他卻承諾將會一直負責亞視員工的發薪,直到新買家接手為止。那時,我也以為事情可如想像般順利。

亞視的股權經多番易手,近年均由多位持份者共同持有股權。股東之間亦一直有糾紛,其時股東間亦有一官司於高等法院處理,即為蔡衍明先生要求委任獨立監管人加入亞視董事會一案。129高院就此案判決,導致發薪問題再次急轉直下。

當時高院裁決的其中一點,是需要黃炳均先生需向獨立第三者出售最少10.75%股份,以失卻大股東的資格。高院作出裁決後,我從黃炳均先生及王征先生方面得到的訊息是,他們認為蔡衍明先生的一方既然勝訴,則員工薪金自然該由蔡先生一方支付,黃先生及王先生一方將不再負責員工薪金事宜。

我用「震驚」來形容當時我的心情。

我作為公司的執行董事,為著員工的發薪事絞盡了腦汁,既然黃先生及王先生一方不注資發薪,那也只能向蔡先生一方求助。12月間我多次透過傳媒向蔡先生及Antenna公司一方呼籲注資,以期解決員工遲發薪金的問題。當時我亦形容:「亞視已到了最危險的時候,每個人都被逼發出最後的吼聲。」

然而,我得到的回應,除了是蔡先生未有注資外,更是給蔡先生形容我為「走狗」。「走狗」二字,是我人生至今感到最大的屈辱。我不斷的反思,我為了員工發薪事,千方百計的向股東及投資者們用盡全力爭取,然而為何最後,股東及投資者們除了繼續不注資,任由員工們未能領取薪金外,還要稱我為「走狗」,更要由作為「打工仔」的我去承擔可能的法律責任?

1230我召開了員工大會,也與眾管理層會見了傳媒,透明公開公司的狀況,當日「迎難而上」的傳媒會面後,可是另一風浪又將席捲而至。由於至1231亞視仍未能發放全份11月份的薪金,故此員工可在11以自動遣散方式離職,這對運作中的電視台,絕對是一個重大危機。

11是元旦假期,12第一個上班天上午,我收到一直負責與投資者聯繫資金注入事宜、並負責全公司財務工作的副總裁李錫勛的離職通知。李錫勛的「跳船」,使公司的財務安排頓失預算,一時間令我的背上「百上加斤」。

當日我已與不少有意洽談亞視股權的新投資者接觸過,我當時感覺到公司是有曙光的。亦因為員工的「堅守」,我便咬著牙根「頂硬上」。


1 則留言:

  1. 葉家寶協助蝗精阻止蔡洐明查賬,葉家寶是蝗精走狗!

    葉家寶無將公司扭虧為盈,一味靠乞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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